印度尼西亚投资协调委员会主席Lutfi表示,政府计划为特定地区的特定行业提供自动享有所得税的优惠,
此举系为了提高印度尼西亚投资竞争能力。
根据现行规定(印度尼西亚第1/2007号法律),企业若欲获得税务优惠,必须先向投资协调委员会申请,然后送请财政部税务总司处理。
L主席表示,企业可能希望自动获得税务优惠,惟现行法律,
包括政府条例和财政部长条例,都没有相关规定,
因此政府应协调尽速解决此一问题。
根据上述条例,在特定地区的特定行业享有所得税优惠,然而还有不少工业不愿享用,
经过修正之后可望提高印度尼西亚在亚洲的投资竞争能力。
L主席表示,在东南亚,印度尼西亚是投资目的地,
就全球范围而论,印度尼西亚在25个国家之中居第21位,仍应继续提高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