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体制:印度尼西亚政治体制属民主宪政,采总统制,
总统为国家元首及最高行政首长,副总统为备位元首,任期均为5年,得连选连任1次,
自2004年起改为直接民选。
内阁除相关部会外,另设有统筹部(处理跨部会事务)
及国务部(处理特定之议题,如环境、妇女等)。
(二)立法部门:印度尼西亚国会(DPR)共550席,自2004年起全部由民选产生,任期5年。
2004年国会改选后之主要政党及席次分别为:从业集团党(GOLKAR简称PG)128席、
民主奋斗党(PDI-P)109席、建设团结党(PPP)58席、民主党(PD)57席、
民族复兴党(PKB)52席、国民使命党(PAN)52席。
(三) 政党:印度尼西亚约有200多个政党,主要政党为从业集团党(PG)、
民主奋斗党((PDI- P)、建设团结党(PPP)、民主党(PD)、
民族复兴党(PKB)、国民使命党(PAN) 。
印度尼西亚自2004年总统直选后,民众对自由有更深的体会,
但表现出来的却是更多的街头示威及抗议。
印度尼西亚是回教民主国家,回教激进份子虽属少数,
但仍会不时的制造恐怖事件,予外人负面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