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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与市场

进口政府货物须用国民轮船

2014-06-19

   我国政府将在Beyond Cabotage方案实施中,责成国际进出口货运规定使用悬掛我国国旗的轮船,以提昇国民航运业在航运市场的占有率至10%。

    


   交通部海运总署长表示,有关航运方案设有两种方式,供进口的政府货物,必须使用国民轮船,该规定早已推出并能实行了。而供非政府货物,当局仍在与国内货主(进口商),进行协调。

    


   他指出,供进口货物方面,已有2005年推出的交通部长与商业部长共同决定书,而且已有效果,20%进口货物已使用国民轮船,虽然进出口方面的国民航运公司仍佔10%。

    


   原则上,政府自2005年3月份,推出发挥国民航运业的2005年5号总统训令后,已实行规定航运(Cabatage),以针对国内岛际货运方面。

    


   在13项货运活动中,仅离岸活动履行该法规,其他货运活动没有严格执行,宽限期至2015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