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隆工业关系法庭法官Imas Dianasari,证实在审查贪污案期间接受贿金,被肃贪法庭判处6年徒刑。
主审法官Singgih B Prakoso宣读判决时指出,法官伊玛斯证实犯罪,即与他人一道进行贪污。法庭也责令伊玛斯缴付2亿盾罚款,或以3个月监禁代替。
较早前,检察官要求法官判刑13年、罚款3亿盾或易监6个月,以及缴付赔偿3亿5千200万盾。
PHI法官伊玛斯被控在审理PT Onamba Indonesia公司,对属下职工进行起诉的案子时接受贿金,於2011年4月1日作出判决,判定PT Onamba Indonesia公司胜诉。
伊玛斯分阶段地接受贿金,包括3亿5千200万盾供改变PHI法庭的判决,1千万盾供安排审判团法官人员,以及接受60万盾咨询费和430万盾经费,供支付他在雅加达某酒店的膳宿费用。
伊玛斯是於2011年6月30日,在万隆县芝努努克地区Ponyo餐馆接受贿金时被捕。肃贪委人员当时起获装在黑色塑胶袋的2亿盾现款证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