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出台原矿出口税条例
2014-06-20
印尼能源与矿务部正式宣佈,对煤炭以外14种原矿徵收20%的出口税。此举引发国内外有关业者的强烈反响。
据悉,该禁令适用於铜、铅、镍、金、银、锌、铬、锰、鉬、铂、锑、铝土、海砂、铁矿石。
印尼矿务企业协会总主席博尔达克称,该条例将有损於有关企业和投资者,矿务企业必将出现大裁员,并会出现劳资双方有关遣散费等种种问题的争议。
博尔达克指出,矿务企业将因数项合同,包括与承建商、採购商和银行的合同取消而面临巨大的损失,甚至各方的投诉。
因此,假如被迫大规模解僱员工,企业不愿发放遣散费,这是政府该负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