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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与市场

印尼宪法之国会

2014-06-20

  第七章 国会    
  第十九条第一款 国会的组织机构以法律明文规定之。   
  第二款 国会至少每年开会一次。    
  第二十条第一款 每项法律须经国会通过。    
  第二款 如某项法律草案未获国会通过,该草案在应届国会中不得再行提出。    
  第二十一条第一款 国会议员有权提出法律草案。    
  第二款 如某项法律草案虽经国会通过但未获总统批准,该项草案在应届国会中不得再行提出。    
  第二十二条第一款 处在紧急状态中,总统有权制定政府命令,以代替法律。   
  第二款; 该项政府命令必须经下届国会会议通过。    
  第三款 如不能获得国会通过,该项政府命令应予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