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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与市场

印尼宪法之政府的权力

2014-06-20

  第三章 国家政府的权力    
  第四条第一款 印尼共和国总统根据宪法规定掌握政府的权力。    
  第二款 总统由副总统一人协助行使其职权。    
  第五条第一款 总统经国会同意有权制定法律。    
  第二款 总统基于贯彻执行法律的需要有权制定政府命令。    
  第六条第一款 总统必须是印尼出生的印尼人。    
  第二款 总统与副总统由人民协商会议以多数票选出。    
  第七条总统与副总统任期五年,期满后可重新当选。    
  第八条总统如在任职期间逝世、停职或不能执行职务,则由副总统代理直至期满时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