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居留权与移民
2014-06-20
居留权之取得、移民相关规定及手续
为了吸引国外投资,印度尼西亚政府于2005年10月颁布有关签证、居留及移民的38/2005号规定,
放宽外国投资者及其高阶主管申请印度尼西亚永久居留权的相关程序。
外国投资人及外资公司高阶主管可在第一次申请有时间限制的居留获准后第3年起,申请改为永久居留,
但申请人必须连续居留2年,才有资格申请,旧规定为5年。
印度尼西亚规定永久居留期间为5年,但可延长。
目前并没有对最低投资金额多少才有资格申请永久居留最出决定,因司法人权部还在与投资协调委员会洽商中。
事实上,该项规定原应2006年3月生效,但因仍待与投资协调委员会及交通部协调,因而延期宣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