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进口发电设备免税
2014-06-10
印尼财政部长穆雅尼表示,用于开发和建设发电站的固定资产的进口将免除其进口税。
财政部公共关系处处长苏拉丁表示,免除上述进口税的目的在于发展发电产业,保证包括国家电力公司在内的机构的发电能力。
上述免税规定也将写入相关的财政部长条例修订案。
这里所指的发电产业为:不包括配电和变电等辅助部门在内的公共发电事宜,而免税的固定资产是指发电厂的机械设备等供电设施,但所需要的相关零件不在其列。
享受免税的发电机构包括:国家电力公司、拥有相关地方产业的公共电力供应中标机构、签署相关电力租赁或买卖协议的机构和能矿部指定的机构等等。
希望获得免税的机构可以向税务总局递交申请,可自获得批准之日起最长24个月内根据物资进口计划开始进口。
免税进口期终止后最长可申请12个月的延长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