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价格之上涨亦提高印度尼西亚国内食用油之价格,迫使政府必须对低收入家庭提供补助,
印度尼西亚政府并于本(2008)年2月起依财政部长第 9/PMK.011/2008号规定,对粗制棕榈油课征出口税,
若鹿特丹市粗制棕榈油价格每公吨达850美元,将课征出口税10%;
若平均达1,100美元,出口税提高到15%;
若平均达1,200美元,将提高到20%;若每公吨平均达1,300美元,将再提高到25%。
而经初步加工为粗制甘油脂成品,出口税低于粗制棕榈油出口税2%;
经进一步加工为精炼甘油成品,出口税低于粗制棕榈油出口税4%,
其目的在鼓励业者于国内加工精炼,推动下游产业发展,俾提高产品出口附加价值,并创造就业机会,
以及将所产棕榈油优先供应国内食用油市场。
基于上项考虑,印度尼西亚政府计划于苏门答腊Dumai区设立棕榈油下游产品加工工业区,
亦考虑于加里曼丹及巴布亚省开发类似工业区,并吁请业者继续开发棕榈种植园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