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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生活

发达飞航空公司延误补偿每人30万

2015-07-17

    发达飞航空公司率先遵照政府颁佈的2011年第77号交通部长条例,向迟飞4小时的搭客,每人补偿30万盾。
    发达飞航空的1架Y6-374班机,在南加省巴琅卡拉雅机场,原定下午4时35分起飞,却延迟了4个小时才飞行。
    按照该项交长条例第10条款规定,迟飞逾4小时,应向每名搭客补偿30万盾。
    该公司公关主任艾里表示,对有关班机迟飞事项,公司已遵照条规,向搭客分发30万盾现金券,作為补偿。
    该现金券最迟须於1个月内,向公司办事处领取。
    艾里说,获得现金券的搭客有140人,其中136人是成年人,另外4人是儿童。
    由於在运作方面出现问题,以致迟飞4小时。之后,搭客再搭乘公司的班机起飞。
    交通部航空总署长赫利表示,以现今券补偿搭客,是发达飞航空公司对搭客负责的表现。
    航空公司以现金券代现款补偿,是因為公司不可能在机场存放大笔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