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与市场
人民房屋部法律局局长阿古斯指出,“公寓法令”中并没有特别规定建筑在私人所有权土地上的公寓属於外国人的所有权;
因此须遵照1996年第41号政府条例。政府有意修正上述条例,
然而,关於外国人的所有权期限不会更改。
人民房屋部秘书伊斯甘达尔表示,外籍人士对公寓的所有权期限不得超过70年,
否则,抵触1960年第5号土地法令。
印尼房地產协会总主席斯蒂约表示,有必要明文规定外籍人士对公寓的所有权。
这样一来,发展商向外国人出售公寓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