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对中国钢铁反倾销
2015-07-22
印尼政府针对来自中国的钢铁产品展开调查之后,证实有倾销迹象,
不利于国内产品,因此决定征收反倾销税。
印尼财政部公关主任称,针对来自中国钢铁产品征收反倾销税,
是依据2012年10月1日第150/PMK.011/2012号财政部长条例的规定,
自2012年10月2日生效,为期三年六个月。
反倾销税是额外征收的关税,针对与印度尼西亚有经贸合作关系的国家的出口商和/或生产商的优惠税率。
在优惠关税优惠不符合指标,反倾销税是“最惠国”一般关税之外征收的附加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