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的步骤
2015-07-23
关于申请人批准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的步骤
申请人必须将公司章程和下列文件通过民政事物司司长递交司法部:
1、一份贴有印花税的公司章程
2、一份与公司章程有关的各种数据,并由公证所公证
3、一份由银行出具的投资存款证明
4、一份公司纳税登记注册号复印件
5、一份在国家印刷厂出版的政府公报附录上刊登公司章程预付款的收据证明
6、一份法律服务的付款证明
7、一份由投资协调委员会对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8、一份由财政部长对经营银行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特批的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9、一份由信息部的电影电视司对开办非政府广播电台有限公司的推荐信
10、在报纸上刊登股权支付广告两份
11、法律规定的其他文件
上述第4,7和8点中所要求的文件复印件须得到公证,
在收到公司章程申请书之日起60天内,司法部将批准或驳回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