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尼西亚海关法(概述)
2015-07-23
一、海关与海关法
海关,顾名思义,是设在沿海开放口岸的关口,由于近代航空和铁路运输的发展,
对外经济贸易货物和旅客行李物品及邮递物品可以从国外直达内地,或从内地直达国外,
因而在有国际航空站、国际联运火车站的内地也设置了海关,
或者在国际邮包邮件交换地点设立海关办事机构,
这类设立于开放口岸的沿海海关、边境陆关或内地陆关,都对进出境货物和物品执行监督管理和征收关税,统称为海关。
海关法是国家涉外经济行政管理法。
它是主权国家用以调整海关对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和物品进行监督管理而发生的管理关系的法律。
海关法的实质是一个主权国家的海关监督管理关系的法律表现,
主要为调整对外经济贸易关系服务,因为各主权国家无论其实施关税壁垒还是非关税壁垒,
都要由其各自的海关在对外口岸、机场等关口实施监督管理,外国货物输入时,都应向海关如实申报,
海关依据关税法令和各种非关税法令,以及海关的诸项规章制度进行查验和征税,
对不法进口货物予以扣留、销毁、没收或退回,
海关法在对外贸易中,起着维护国家主权和利益、促进对外贸易发展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