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禁限进出口货物的监管
2015-07-23
禁限进出口货物,根据海关管理的不同层次,可分为禁止进出口货物和限制进出口货物。
所谓禁限进出口货物,一般是指从国家利益出发,未经国家特别批准不准进出口或不得成批进出口的货物。
禁限进出口货物,通常认为是有损于国家政治、经济、文化、道德的或服务于国家特殊需要的货物。
印尼海关法授权由政府机构制定禁止性或限制性的规定,
同时,为监督有关禁限规定的执行,该规定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长报告。
海关法规定,如果禁限进出口货物已经以报关单申报,应进口人或者出口人的请求,
可以撤销申报并出口、再出口,或者在海关官员的监管下销毁。
如未申报或者未如实申报,除国家法律、政府条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所有禁限进出口货物应当予以没收,同时将相关事宜告知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