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对于违法行为的处罚
2015-07-23
五、行为与刑罚
根据印尼海关法第一百零二条至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海关违法行为的相应处罚如下:
(一)违反海关法规定进口、出口或者企图进口、出口的行为。
按走私罪处八年以下监禁,并处5亿卢比以下的罚金。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五年以下的监禁,并处或者单处2.5亿卢比以下的罚金:
1、伪造报关单、附随海关单证、书面信息、或者传递虚假的口头信息,并将其用于办理海关手续的;
2.以偷逃进口关税及其他相关进口费用为目的,未经海关批准,从海关监管区或者保税仓库提取进口货物的;
3.制作、许可或者参与将虚假数据记入账薄、记录的;
4.储存、保管、拥有、购买、出售、交换、取得、提供走私进口货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