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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海关处以没收的货物
2015-07-23
(六)下列货物应予没收:
1.正在走私或企图走私的进出口货物;
2.以偷逃关税或相关进口收取费用为目的,
擅自从海关监管区或保税仓库中提取的进口货物;
3.储存、保管、拥有、购买、出售、交换、取得、提供走私货物的。
4.运输走私货物的运输工具;
5.未按海关法规定的地点卸载的进口货物。
友情链接
加纳食品和药物管理局
尼日利亚卫生部
泰国卫生部
新加坡卫生科学局
马来西亚国家药品管制局
菲律宾卫生部
印尼卫生部
越南卫生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