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法律的效力等级
2015-07-23
为了明确各类立法主体制定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效力关系,
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人民协商会议)于2000年8月把各种立法形式的效力等级由高到低规定如下:
1.1945年宪法
2.人民协商会议的决议
3.法律(经立法机关即国会制定)
4.具有临时法律性质的行政法规(在紧急情况由总统制定的代替法律的行政法规)
5.一般行政法规
6.总统令
7.地方性法规
此外,在实践中,也还存在其他的立法形式,包括总统的指示、部长令和通知。
一项立法一旦通过,将在印度尼西亚共和国的国家公报上予以公布,相关的立法解释也会随之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