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尼西亚法的渊源
2015-07-23
印尼的法律制度以罗马-荷兰法为基础,与当地习惯法和伊斯兰法相融合。
印尼的法律有三个明显渊源:习惯法、伊斯兰法和荷兰法。
习惯法是历史上逐步形成的,用于处理村民之间、村镇之间纠纷的传统行为规范。
习惯法大多是不成文的,并且因地区不同而不同,实施起来具有不确定性和不可预知性。
尽管习惯法在印度尼西亚法律制度中所占地地位不突出,
但还是有一些习惯法原则被通过立法不断吸收到现代法律制度之中。
伊斯兰法用于处理穆斯林信徒之间的纠纷。
从18世纪起,荷兰宣称从政治上、军事上控制了爪哇地区。
在随后350年的殖民统治中,习惯法逐渐被殖民统治者的法律所取代。
具有强烈殖民色彩的法律给印度尼西亚的法律制度打上了深刻的烙印,
例如,印度尼西亚的许多现行商法是以荷兰殖民统治时期的1847年商法典为蓝本而制定的。
1945年8月 17日宣布独立以后,
印度尼西亚当局开始着手创立一套合乎印度尼西亚自己的法律与正义理念的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