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修正1945年宪法
2015-07-23
总统苏西洛坦承,国家宪法仍有不灵活之处,导致政府推出的措施,往往和立法机构的利益相抵触。
宪法考核机构副主席阿耳柏特晋见苏西洛后表示,总统透露,感觉“手脚有如被绑住”,
因为在宪法束缚下,不是所有措施都得以实行。
宪法考核机构原是由人协所设立的的委员会,负责考核1945年宪法条款。
在会议中,该机构向总统致达第5次修改1945年宪法推荐书。
该机构评论,经4次修订的1945年宪法中一些条款,意义仍不明确,以致引起多种解读,
而且宪法结构造成上层国家机构,特别是立法机构与行政机构之间,没有互相配合的关系,以致有必要加以更新与修正。
斯利指出,该机构的结论是,有必要进行第5次修正45年宪法。
他认为,宪法是对某一国家,推行长期有效的法规之一。
宪法内载了各种民族政治的长期利益,并非短期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