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棕榈油出口增加税降低
2015-07-27
政府将修订CPO(生棕榈油)及其衍生品的出口税法,这是根据实际情况,自从2007年实行出口税条例后,CPO出口额不断加大而进行。
工业部农艺工业总署长贝尼.瓦尤由表示,政府将复查有关出口税法,2007年印度尼西亚CPO出口占总产量的34.55%,
2008年上升至44.4%,及去年再上升至50.08%,此事与政府保护CPO内需指标相抵触。
对出口定价低于每吨700美元,出口税为0%的计算法。
目前CPO累进出口税法中,每美元的差价将影响所规定税率,日后所规定税率与定价更动较均匀或紧密。
至于实行出口税后,出口额不断加大现象,有可能由于国产CPO增产,无法由国内加工业生产所配合,
基于应缴出口税货品与税率的2008年223号财长条例,制定新的出口税法,对CPO及其衍生品的出口税率规定如下:
每吨出口定价700美元以下,出口税为0%;每吨出口定价超过1251美元,出口税为25%。
印度尼西亚星洲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