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与生活
人力资源部长拿督苏巴马廉指出,大马与印尼政府目前正在探讨一个新机制,
若发生印尼女佣逃跑事件,女佣代理机构应负起责任和补上女佣给僱主,两国皆同意这项建议。
双方研究通过保险方式,為那些印尼女佣工作3个月后逃跑的僱主提供保障。
苏巴马廉出席该部2010年卓越服务奖颁奖礼后指出,在现有情况下,印尼女佣若在工作3个月内逃跑,僱主可免费获取替代女佣,
在新的机制下,即使女佣工作超过3个月后逃跑,僱社一样可获得保障。
另外,来马工作的印尼女佣将可亨有一天周休和可自行保管护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