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限制外资在矿业股份
2015-07-28
据印尼安塔拉通讯社昨日报导,印尼将逐步限制外资在矿產行业所佔份额,
投產十年的矿场中,当地公司或政府应至少佔有51%的份额。
据悉,印尼总统苏西洛已签署这项法令,外资矿场在投產五年后必须开始向当地合作方转让份额。
首次转让在第六年进行,比例是20%,以后逐年升高,最终在第十年达到51%。
否则,矿场将面临警告或者吊销营业执照的风险。
这是印尼对矿业监管的又一重大举措。
此前,印尼政府规定,到2014年,禁止矿產资源以未加工的原材料形式出口,促使矿商建设冶炼厂,提昇资源附加值。
印尼是世界上最大的精炼锡和电煤出口国,
而且蕴藏丰富的金铜矿和镍矿等,吸引了眾多的海外投资者。(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