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未加工矿产禁止出口
2015-07-28
政府决定从2014年起,禁止未加工的矿產出口,政府将推动矿產加工业,并重新与矿业公司进行磋商。
在尊重合同的原则下,政府将和业者重新磋商,不过国家获自挖掘费的收入必须成為优先关注,并且是公平的。
总统苏西洛强调,政府将与一些外资企业和伙伴作业合同重新磋商,即那些被认為不公平,或损及印尼家民族利益的合同。
经济统筹部专员Amir Sambodo提醒,大规模的矿业合同最好能列入政府优先重新磋商名单,包括废置的自油港公司矿区。
他说,重新磋商必须从大矿业合同开始,才能对国家带来最大利益,
例如自由港公司未使用的矿区,却已经有了自油港B的新合同,这是有必要检讨的。
目前自由港印尼公司拥有两项作业合同,首个合同包括在1万公顷积极生產的金矿,第二个合同在202.905公顷矿区。
自由港是根据1967年签订基於1967年11号法令合同,运作该公司获得特许权期限30年,
到了1991年,自由港作业合同获延长至2021年。(印尼星洲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