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尼西亚愿与中国开展能源合作
2015-07-28
第四届中国—印度尼西亚能源论坛在中国—东盟博览会期间举行,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中国国家能源局局长张国宝、
印度尼西亚国营企业部长穆斯塔法-阿布峇卡尔等政府部门官员及企业代表200余人出席论坛,
共同探讨中国—东盟自贸区建成背景下中国与印度尼西亚两国的能源合作。
中国—印度尼西亚能源论坛对提高印度尼西亚和中国能源矿产领域的发展具有十分战略性的意义,双方通过论坛实施了许多具体合作。
印度尼西亚和中国能源互补性强,在利用能源方面,印度尼西亚政府一直在普及能源节约和多样化,开发可再生能源。
印度尼西亚愿与中国开展能源领域的多项合作,实现两国互利共赢。
两国能源合作:一是拓宽能源合作领域,
大力拓展在水电、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潮汐能等可再生能源领域的互利合作,在和平利用原子能方面探讨合作;
二是深化能源投资合作,欢迎印度尼西亚能源企业到中国投资,中国将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改善投资环境;
三是扩大双边能源贸易,进一步拓展能源贸易管道,提高能源贸易水平;
四是深化和扩大双方在能源和其它资源方面合作,可在两国加大资源勘探开发合作力度,也可在第三国开展密切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