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原矿物出口禁令推迟实施
2015-07-28
尽管有关原矿物和煤炭的2009年第4号法令已明确载明所有原矿物产品最迟须于2014年在国内加工和纯化,
但能源矿务部却推动促使原矿物或精矿在3年内仍可继续出口。
能源矿务部声称,这种放松原矿物出口目的为使我国采矿业活动能按计划进行。
他说:“对于确实认真的企业我们将允许在有特殊条件下可继续出口原矿石。”
能源矿务部将向经济统筹部提呈有关修订2012年第24号政府条例申请,
希望未来法规允许三年内原矿物还可继续出口,
而政府计划将这修订政府条例提上国会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