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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生活

申请贷款银行不准要抵押

2015-07-28

    合作社与中小微型企业国务部长苏尔雅达尔马·阿里表示,银行不准向申请人民营业贷款(KUR)的中小微型企业要求抵押。
    如果有银行要求抵押,那是不对的,我们将警告相关的银行,受到银行为难的申请者,
    可向各地方的合作社与中小微型企业局投诉,或直接向我报告,我将立即处理,不过,必须附上详细的数据。
    他说,他刚收到从中爪帕玛琅发来的简讯,诉说仍有一家银行要求抵押,对此,他将调查相关银行。
    政府认真发放人民营业贷款,不可加重人民负担。
    他指出,政府也正考虑在偏远地区发放人民营业贷款。例如万自立银行不直接发放500万盾以下的贷款,但是透过微型财政机构(LKM)发放。
    苏尔雅达尔马表示,一向来,发放人民营业贷款的银行是,印度尼西亚人民银行、印度尼西亚国家银行、
    万自立银行、国家储蓄银行、万自立夏利阿(伊教规)银行及印度尼西亚合作社公众银行。
    自第5/2008号总统训令公布后,透过由发挥我国微型财政作用(PKMI)国民委员会协调的微型财政机构,协助发放人民营业贷款。
    自今年1月份至6月2日期间,发放的人民营业贷款总额已达7兆盾,债务人达70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