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尼西亚政府推出今年首轮招揽,20个新油气矿区管理合同。
矿务能源部油气总署长Evita Herawati Legowo在雅加达第35届印尼石化协会展览会表示,在20个新油气矿区中,有的是海底矿区。
她阐明,透过常规招揽矿区,包括布露勒姆榜矿区、蒂溪离岸和第二矿区、哈耳马赫拉第一、二、三矿区、西阿鲁第一和第二矿区,以及阿拉弗鲁海第二矿区。
直接招揽的,包括拉脑矿区、东北马都拉、西丹绒柏拉延、东西孟加里斯、北加纳耳、峇峇尔史拉鲁、奥庇、北史迈、东柏劳及史迈第四矿区。
在20新矿区中,其中13个矿区位於印尼东区,诸如在巴布亚与东蒂汶交界处,
而其餘的位於苏南、东加及爪哇北部。除海底採矿获奖励外,难度高的矿区也将给予类似奖励。
起初,政府规定盈利分摊比率,政府获85%,承包商获15%及供石油的比率為75比25。过后比率再降為70比30。
新比率是油气总署小组与高等学院合作研究后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