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投资经营壁垒
2015-08-04
印尼《商业机构法令》第三章第5条规定,批发商在雇佣员工时,最多可雇佣10个外籍员工作为专家或管理人员,
且每雇佣1个外籍员工须至少雇佣3个印尼籍员工。
外籍雇员必须是大学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且必须在其即将服务的领域有3年以上的工作经验。
该章第7条还规定,零售商最多只能雇佣3个外籍员工,且须受上述同样的限制。
另外,在印尼工作的外籍人士每人每月需缴纳100美元,作为对印尼员工进行培训的基金。
2003年8月,印尼教育部决定对在印尼工作或学习的约3万名外籍人士进行印尼文水平测试,
未通过考试的外国人不能获得工作签证,并将被要求参加由政府组织的印尼语课程。
上述措施对外资企业在印尼经营构成一定的限制。
目前,作为印尼政府限制和禁止外籍劳工的手段,印尼对专业人士和管理人员市场实施“需求验证制度”。
对此,包括中国在内的16个WTO成员方均要求印尼开放劳工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