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决定不向中国遣返四名维族人
2016-04-24
印尼拒绝了中国的请求,决定不把四名在印尼关押的维吾尔人遣返中国,
以换取中国向印尼遣返一名印尼逃犯。
印尼法律、政治和安全协调部长的发言人阿古斯·巴纳斯说,
“两国没有交换(囚徒)协议。我们感谢中方帮助我们送回哈托诺,
但是维族人的案子和印尼腐败逃亡分子的案子是完全不同的两件事。”
印度尼西亚人哈托诺2003年被判犯有贪污罪行,
随后一直逃亡,上周在上海被抓获,将被遣返印尼。
四名维吾尔人曾试图在印尼中部的苏拉威西岛
加入同“伊斯兰国”(IS)组织有牵连的“东印尼穆斯林游击队”,
在2015年被印尼分别判处6年监禁。
这四名被判刑的维族人是在印尼领土上犯的罪,
而(印尼和中国)没有引渡条约,
所以就使用印尼法律,和所有适当司法程序,
他们要在印尼监狱里服刑。”
此外,印尼一名高级官员说,印尼不可能把这四名维族人送回中国。
这位官员表示,“把他们送回中国就等于杀死他们。
因为他们很可能会被中国人施与酷刑甚至处死。
那样话,我们将受到国际社会强烈谴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