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业者支持食品监管
2014-06-11
企业家协会副秘书长弗朗基表示:该会支持所以食品产品贴上印度尼西亚文标签措施。
他说,1999年69号广告与标签条例,已着重食品应贴上印度尼西亚文标签规定。
但食物与药品监督署并没有发出有关条文的决定书。
他指出,1999年69号政府条例第15条款载明,标签上说明文,必须用印度尼西亚文、阿拉伯文数字及拉丁文字写出或印刷,
第16条款内载,印度尼西亚文外所使用阿拉伯数字与拉丁文字也被允许,只要不引起对外贸易官司。
同时,在2004年BPOM发出,有关食物产品标签决定书第11条款规定,标签上所使用文字与语言,是供在印度尼西亚营销的食物产品,必须使用印度尼西亚语文。
另可用阿拉伯数字、拉丁文等。2010年22号商长条例,规定印度尼西亚文标签在今年9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