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与市场
印尼政府将放宽有关外国人拥有印尼地产的条例规定,
允许他们在印尼购置售价50亿卢比以上的地产。
公共工程与民居部长巴苏基说:“如果在50亿卢比以下的地产,外国人就不准购买。”
他表明,外国人可拥有的地产是公寓形式。
现时正由财政部及土地与空间规划部制定有关外侨拥有地产的条例规定。
现已生效的规定就是外国人仅获得使用权及营业权,并非拥有权。
他们可拥有25年使用权,然后可再延长25年。
如今外国人可拥有50亿卢比以上的私人豪华公寓,
这是根据政府修正的1996年第1号有关外国人要拥有印尼公寓的条例规定。
投资统筹机构主任Franky Sibarani提议政府在新的规定内延长外侨在经济特区拥有地产的租借地特许权。
他称,这期间他们租用的土地特许权最久50年,
他提议政府延长其特许权达80年。
此举旨在促使他们拥有更长及更有保障的投资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