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实行中央和地方两级课税制度,税收立法权和征收权主要集中在中央。
现行的主要税种有:公司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奢侈品销售税、土地和建筑物税、
离境税、印花税、娱乐税、电台与电视税、道路税、机动车税、自行车税、
广告税、外国人税和发展税等。
印尼依照属人原则和属地原则行使其税收管辖权。
企业所得税率为25%。
印尼对中、小、微型企业还有鼓励措施,减免50%的所得税。
2013年印尼税务总署向现有的大约100万家中小企业推行1%的税率,即按销售额的1%征税。
一般情况下,对进口、生产和服务等课征10%的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