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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与市场

中国出口企业的历史机遇

2014-06-16

   根据《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货物贸易协议》,从2005年7月20日起,中国与东盟的货物贸易降税计划正式启动。

    


   到2010年,中国和文莱、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和泰国等东盟6个老成员将相互取消绝大多数产品的关税,建立自由贸易区,彼此关税将降至零。

    


   而越南、柬埔寨、老挝和缅甸等4个东盟新成员将享受5年的过渡期,至2015年与中国实现自由贸易。

    


   中国货物出口到东盟国家,凡符合双方签订的优惠关税的有关规定,只有凭 FORM-E才可获得减免关税的最大优惠待遇。否则,只能享受WTO最惠国关税待遇。

    


   2010年,自贸区全面建成,中国的出口企业,企业在当地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完成注册登记后,便可申请签发FORM-E证书。FORM-E证书必须在签发之日起4个月内向进口国海关当局提交,特殊情况可以延长到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