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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生活

国警总监敦促修改回教法律

2014-12-02

    在岷里拉海外记者俱乐部的一个论坛,菲国警总监拉乌-巴加素说,他想看到设立棉兰佬回教自治区的法律的一些条文被修改,
    它将允许在该地区的警察指挥官反对地方政府官员的非法命令。
    九零五四号共和国法令,它加强和扩大棉兰佬回教自治区,应被修改以防止将来类似二○○九马银沓佬屠杀的暴行。
    巴加素特别提到第十三条第三款,它列举自治区总督对区警察部队的权力。
    该条文的C款说,「区警监不可撤回区总督的命令,除非是违反宪法和法律的。」
    菲国警解释,区警监对自治区总督可以有一定程序的「效忠」。
    该特定的条文被地方领袖用作使用警察部队保持他们在他们的地区之权力的控制。
    他说,地方警察指挥官感到无助,被迫服从地方官员的命令。
    根据法律,官员对他们的警长之委派有很大的发言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