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和菲律宾领事协定
2014-12-09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26日经表决,批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菲律宾共和国领事协定》。
中菲两国自1975年建交以来,在政治、经贸、旅游等领域的合作与交流不断加强,双方高层保持交往与接触,双边关系发展顺利。
近年来,随着两国关系的不断发展,双边人员往来日益频繁。
中国是菲律宾的第五大旅游客源国,菲律宾是中国第七大入境人员来源国。
2008年4月和2009年1月,中方代表团与菲方代表团在北京进行了两轮谈判,就协定全部条款达成一致。
2009年10月29日,中国外交部部长杨洁篪与菲律宾外交部部长阿尔韦托·罗慕洛分别代表本国在马尼拉签署了中菲领事协定。
中菲领事协定共51条,主要内容包括:领馆的设立和领馆成员的委派;领馆成员的便利、特权与豁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