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环境法规
2014-12-12
环境与自然资源部是菲律宾环境保护和管理部门。其下属的环境管理局、地方政府和其他机构协助制定和执行环境政策。
1.环境影响效果系统(EIS):资源开发被列为环境危害项目,在项目开始前必须获得环境管理局颁发的环境遵守证书(ECC)。
ECC表明所进行的项目不会对环境造成明显的负面影响;项目遵守EIS的全部要求,并执行批准的环境管理计划。
ECC包括项目执行前和过程中应采取的特殊方法和条件,以及项目结束阶段减少环境影响的措施。
2.生态固体废物管理法
3.有毒、危险和核废物控制法
4.清洁空气法
5.清洁水法
6.污染控制法
7.水法
8.国家环境使用者费(NEU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