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身份根据1987年宪法
2014-12-12
第1部分。 下列是菲律宾的公民:
[1]是菲律宾公民在这部宪法的采用之时的那些人;
[2]那些父亲或照顾是菲律宾的公民;
[3]那些出生在1973年1月17日之前,菲律宾母亲,选举菲律宾公民身份在到达多数人的年龄; 并且 [4]被归化与法律符合的那些人。
第2部分。 生来公民是菲律宾公民从诞生,无需必须执行所有行动获取或完善他们的菲律宾公民身份的那些人。
选举菲律宾公民身份与段(3)符合的那些人,第1部分于此将是被视为的生来公民。
第3部分。 菲律宾公民身份也许丢失或被购回以法律提供的方式。
第4部分。 与外籍人结婚菲律宾的公民将保留他们的公民身份,除非由他们的行动或遗漏,他们根据法律被视为,放弃了它。
第5部分。 公民双重忠诚是敌意的到国家利益,并且应付由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