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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生活

移民局加强在入境处审查外侨

2014-12-12

    由于政府加强打击偷渡,移民局在国内出入境港口采用更加严格措施审查外国人。
    移民局代办黎德斯马昨天说,他向移民官员发出备忘令,制订新指导方针,对外国人进行第二次检查,判断他们是否能够被准许入境。
    黎德斯马说,新指导方针特别规定了对被怀疑可能成为公众负担的外国游客或那些在菲律滨被认为是危害国家利益的外国人的入境检查程序。
    黎德斯马说,1940年菲律滨移民法明确规定,「可能成为公众负担的人」应被禁止入境。
    备忘录令将公众负担的人定义为「缺乏或没有自己谋生途径的人;主要依靠政府福利生存的人;或是因疾病、残疾、贫困等而让国家监护的人。」
    第二次检查需要考虑的因素包括外国人的年龄、健康、财力状况、教育和技能、回程机票、旅行目的、历史记录和住处、以及差旅费承担方。
    移民局机场运营部负责人仙道斯说,被拒入境的乘客应立即搭乘第一个可行航班返回他或她的原始离境口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