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开放进口大宗原材料,各造船企业可以获得有价格优势的优质进口原材料。
此外,位于经济开发区的船厂享受税务和责任豁免。
相关的法律和政策支持了船舶工业的发展,有利于提高当地劳动力。
由于菲律宾的造船不属于对外国所有权限制的项目,所以外国投资者可以100%拥有他们的公司。
菲律宾政府提供各种优惠措施,鼓励投资和确保造船工业的发展。
根据(2004年版)9295号共和国法令,船厂将免征进口资本设备、机械、备件、救生和导航设备、钢板及其他金属板增值税。
除了其他优势外,菲律宾投资委员会已经同意在额外扣除劳动力开支、进口资本设备免税的情况下,
停征四至六年注册项目收入税,并简化海关手续。
在享受总收入5%特别税率以及免除菲律宾经济开发区注册的项目税收和关税豁免的情况下,还将享受停征四至八年收入税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