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严禁耕地改商用
2014-12-20
为了保证有足够的耕地,让粮食耕种和生产可以继续进行。第88号备忘文件的颁发是依据公共福利的。
认同这一判决的大理院法官包括了首席法官科罗那和大法官未拉斯戈,黎加斯洛,黎加斯智罗和帛礼斯。
大理院在判决中也维持了土改部在耕地申请转型民用商用和工业用地的审批问题上的「专断权力」。
大理院驳回了本报声称土改部在02年4月28日颁发的第01-02号行政令是不合法的说法。
在第01-02号行政令中,土改部制定了管制耕地转型为非耕地使用的规章制度和查出那些被错误排除在土改法范围外的土地。
土改部宣布,土改法包括的耕地包括了那些在共和国第6667号法律或综合土改法在1988年6月15日前生效时
没有「被重新划分为民用,商用,工业用途或其它非耕地用途」的土地。
本报坚称土改法没有权力通过行政令扩大「耕地」的法律定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