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品享有协议(MPSA)
2014-12-20
由环境和自然资源部部长签发。
允许任何有资质的菲律宾公民或菲方控股公司(菲方股份占60%以上)享有勘探、开发和开采的专有权,承包商应提供必要的融资、技术、管理和人才。
合作矿产品分享协议(CPA)和合资协议(JVA)均为政府执股参与,目前政府只向承包商提供矿产品享有协议。
通常,政府与资质合格的当地承包商签订矿产合同,合同期限不能超过25年,可以继延,延期不得超过25年。
采矿许可面积:(1)陆地,在任何一个省,个人允许面积810公顷、公司允许面积8100公顷;
在全国范围内,个人允许面积1620公顷、公司允许面积16200公顷;
(2)海洋,个人允许面积4050公顷、公司允许面积40500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