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太升商网进出口贸易公司!

太升商网 |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投资与市场

菲律宾矿业优惠政策

2014-12-20

    1.根据菲律宾综合投资法,对于天然资源的勘探、开发和利用,外资所占比例不能超过40%。
    投资矿山可享受菲律宾宪法所规定的基本权利和保障,同时菲政府保障投资者享受以下基本权利:
    (1)投资遣返权:投资者可将投资所得按当日汇率折成投资者原币现金汇出;
    (2)汇出收益权:投资者可根据当日的外汇比价,将清算后的全部投资收入以现金方式遣返;
    (3)外贷权:为支付融资或技术援助合同产生的外币贷款和利息,投资者可按还款当日汇率折汇并汇出外汇;
    (4)免于征用权:政府和任何个人不得擅自征用外国投资者的财产和企业,在由于公共用途、国家利益、国防而征用的情况下,
    外国投资者和企业有权根据当日汇价等值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