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的《菲律宾矿业法》
2014-12-20
菲律宾现行的矿业法规是1995年《菲律宾矿业法》(Republic Act No. 7942)及其执行规章。
该矿业法以亲民、亲环境为宗旨,以政府和私人部门共同促进合理勘探、开发、利用、保护矿业资源为目标,
提倡共同参与管理与合作,共享利益,注重环境与社会安全。
矿业法颁布以来,菲律宾的矿业开发有所恢复,地质勘探也有了新的进展。
菲律宾共核准矿产品享有协议(MPSA) 184个,其中26个正在生产;勘探许可(EP)74个,其中44个正在进行;
2个融资或技术援助合同(FTAA),正在勘探阶段。矿区总面积820322.3公顷,占菲律宾国土面积的2.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