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玩具安全的规定
2014-12-20
根据法案,必须显示英语或菲律宾语的警示声明。
警示声明必须出现在产品包装袋的主面板上、包装或任何说明材料上。
对于散装销售的产品:放置已拆除包装的玩具或游戏用品的零售展示箱子
和容器或自动贩卖机也应当附有英语或菲律宾语的警示声明。
声明必须使用通俗的语言,采用引人注目和清晰易读的方式,
并且排版、布局及颜色要注意与背景形成鲜明对比。
同时,该标签必须符合公共法案第7394号,或又被称为“菲律宾消费者法案”。
任何弹子游戏、乳胶气球、小型球类或包含一个弹子、乳胶气球、小型球类或其他小部件的玩具或游戏用品,
如包装不符合法案要求,都应被视为标签不合格或将被禁止,
因为其可能含有有害物质。
这些商品应当由制造商和进口商出资从市场撤除,
绝不允许在菲律宾分销、销售或供应,直至产品符合该新法案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