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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生活

缅甸容许人民和平示威

2014-11-11

 
    缅甸议会24日批准一项法律,允许民眾举行和平示威。相关法律尚需总统吴登盛批准。
    德国之声报道,一名议员透露,根据该法律,组织者须在示威抗议活动举行5天前向当局登记,示威地点须避开政府机构、大使馆、学校及医院。
    报道说,缅甸议会於去年11月选举產生,前军政府的支持人士在议会中佔多数。
    但新议会和新的文职政府上任以来以来实施了一系列使观察家们惊讶的改革。
    上周举行的东南亚峰会确认,缅甸将於2014年担任东盟轮值主席,
    美国国务卿希拉里将於下周访问该国,均标誌著国际社会对缅甸民主进程的肯定。(香港明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