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与生活
1990年全国大选后,军政府自食其言,公然冒天下之大不韪,至今拒绝转交政权给获得绝对多数选票(91%)的全国民主联盟NLD、掸民族民主联盟SNLD及其它民族政党。
全国民主联盟与众民族所信奉的真正联邦纲领,对缅甸军人的种族主义、专制主义与支配欲来说,简直是“是可忍孰不可忍”。
现今缅甸的战乱与苦难,深深植根于1947年不健全的联邦宪法草案上。
当年制订该联邦宪法时,既草率又匆忙,它没体现彬龙协议的精神。
非缅人的众民族地区虽被宪法承认爲立宪邦,但所有权利却集中于中央政府,亦即缅甸本部。
现在,几乎所有非缅人与缅人的民主党团(即在野反对势力)都认识,也同意:民族纷争完全不能与社会改革、政治改革、经济改革相互分开。
要解决民族纷争,唯一办法是遵照彬龙协议,对1947年的联邦宪法进行修正,使众邦的平等权、志愿加入权与自决权,成爲缅甸联邦共和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