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甸联邦共和国宪法
2014-11-24
《缅甸联邦共和国宪法》是军政府主导制定、2008年全民公决通过的新宪法,将于大选后新议会召开之日起正式生效。
依据新宪法,本次大选产生联邦议会人民院(相当于下议院)和民族院(相当于上议院),进而产生新的民选政府。
与此同时,大选还选举产生省邦议会。
依据新宪法,缅甸国名将为缅甸联邦共和国,首都为内比都,实行总统制,总统为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
三军总司令为各武装力量的最高统帅,军队在各级议会中拥有25%非经选举产生的议会代表席位。
缅甸将实行多党制,实行市场经济制度,奉行自主、积极、不结盟的外交政策,不允许外国在缅甸驻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