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甸废除以言定罪的法律
2014-11-25
据外媒报道,缅甸废除了前军人政府对异议分子所实行长期监禁的法律,这被视为吴登盛政府进一步改革的最新举措。
《缅甸新光报》报道,这项法律对那些“写作或发表可能破坏国家和平与稳定言论的人”,判处最高20年监禁。
报道说,这项法律是军政府1996年起草国家宪法准则时制定的,多年来一直遭到很多反对党、包括杜昂山素季领导的全国民主联盟的强烈反对。
根据该法律,一些异议分子和反政府人士被长期关押在牢里,他们均对废除这项法律表示欢迎,但是也有人对其他仍旧存在的镇压性法律保持警惕。
全国民主联盟发言人吴年温说:“其实这项法律现在是无关紧要的,因为它是在起草宪法准则时制定的,宪法已经通过并且早就生效了。”
知名维权律师翁登说,缅甸还存在其他一些针对反政府人士的严苛法律,
包括过去20年的大部分时间把昂山素季软禁在家中的法律,其中一些法律条款把异议分子判处死刑或终身监禁。
他说:“行政当局运用这些法律来支持他们的司法权力,这些法律的伸缩性很大,可以让当权者根据需要来使用。”